摘要:
互联网时代,人人享有在自媒体平台表达自我的权利,但也极易突破法律尺度,图一时之快、泄一己之私,对他人造成名誉损害、人身攻击和精神创伤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。近日,山东济宁嘉祥公安依法处...
互联网时代,人人享有在自媒体平台表达自我的权利,但也极易突破法律尺度,图一时之快、泄一己之私,对他人造成名誉损害、人身攻击和精神创伤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。
近日,山东济宁嘉祥公安依法处理了一起网络暴力案件。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因交通事故与受害人王女士发生赔偿纠纷,对结果不满,为泄私愤,冒充"丽丽"在交友微信群发布王女士的电话,声称有约会交友需求。此举导致多人给王女士打电话骚扰,严重干扰其正常生活和工作,对其精神造成影响。目前,赵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。
网警提醒广大网民:网络不是法外之地。网民应当依法、文明上网,拒绝网络暴力,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。对于造谣诽谤、谩骂侮辱、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惩处。
这起案件给我们几点警示:
1. 遇到纠纷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,切不可采取非法手段泄愤,以免触犯法律。
2. 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不随意泄露他人隐私,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。
3.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,传播违法有害信息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4. 遭遇网络暴力要及时截图取证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总之,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,需要每一个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不逾越道德底线。只有人人参与,从我做起,才能共建美好网络家园,让互联网成为一片净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