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女士为早日"脱单",花费7万元购买了某婚介公司的红娘服务。根据合同,婚介公司将在12个月内为王女士提供约见不少于12人。
婚介公司很快推荐了第一位男士,告知王女士该男士身高1米81,双鱼座,重点大学本科毕业,在国企年收入55万元,还有一套城区120平的独立婚房。王女士满心欢喜地去见面,事后却得知该男士学历是专科,并非国企工作,与父母同住在40多平的房子里,学历、工作和住房全部与婚介公司的介绍不符。
为安抚王女士,婚介公司再次为她约见一位男士。这次王女士发现男士提供的照片拍摄于十年前,与真人差距很大。王女士以婚介公司存在欺骗和违约、互信基础丧失为由,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服务费。婚介公司同意解除合同,但要求扣除30%服务费作为违约金。
最终在法院主持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确认解除合同,婚介公司退还王女士6.5万元,目前已履行了退款义务。
法官说:
一、违约且互信基础丧失,婚介服务不宜强制继续
婚介服务合同与服务对象的择偶要求、个人喜好密切相关,并且需本人亲自履行,具有人身专属性,合同双方间的互信基础极为重要。一方违约特别是互信基础丧失时,不宜强制继续履约,而应准许解除合同。
退费时,法院会结合合同履行过程、进展等因素衡量,而非单纯以结果评价服务价值。如受托人适当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,有权取得部分服务报酬或要求支付已支出的必要费用。
二、婚介机构应少些套路,多些诚信
婚姻介绍本是美事,但当下婚介市场良莠不齐,一些"红娘"一味追求业绩,过度宣传和承诺、价格不透明、服务不规范等乱象频出,使行业面临信任危机。
本案中的婚介公司成立不满一年已有3起涉讼案件,反映出其在合规经营上存在问题。法院还将就这些问题制发司法建议,抄送行业主管部门、行业协会,形成治理合力,促进婚介服务行业良性健康发展。
三、消费者应多留心、多观察,理性谨慎消费
婚介市场服务水平参差不齐,消费者应格外慎重。首先挑选时尽量"货比三家"、广泛调查,选择信誉好、口碑佳的大型婚介;签订合同时要详细了解服务内容、期限、退款标准等;付款时建议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经济状况合理消费。对于婚介机构介绍的相亲对象,不要过分相信其提供的表面信息,可以要求查看建档信息、服务记录等,综合研判。